1月19日,湖南省印发《湖南省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方案》,至此,纳入国补的江西、浙江、重庆、广东、安徽、湖南6省市均已出台补贴方案。
湖南本轮补贴范围仅限电动多旋翼植保机,补贴标准为16000元/架,要求空机质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载药量10升以上,且在湖南省2个以上(含2个)县市区进行现场演示。补贴资金总额1000万元,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省农机局根据归档产品数量对单个型号产品补贴资金额度进行适时控制。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已完成200亩以上的植保作业量。本实施时间为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
广东补贴类目为额定载药量在10L到20L之间的电动植保无人机,其中额定载荷量在10L到15L之间的的植保机补贴额度为1.65万元/台,载荷量在15到20L之间的补贴额度为2.3万元/台。补贴资金总量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补贴对象为16个试点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同一补贴对象购买数量不超过5台,且补贴对象应配备经生产企业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与无人植保飞机的比例不少于1:1。在植保无人机的作业量上,并未做具体数量的要求。
安徽省是对12市26县开展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补贴资金总量不超过1000万元,将载药量在10升及以上的电动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纳入试点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为16000元,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公司、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
重庆补贴试点种类为单旋翼与多旋翼两种植保无人飞机,补贴标准为单旋翼2.9万元/台,多旋翼(含电池)1.6万元/台。试点资金总量不超过1000万元,先申请先享受。补贴范围同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同一补贴对象购买数量不超过3台,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购机者购机并在重庆市辖区内单机完成植保作业面积200亩以上方能申报补贴,试点实施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2018年3月30日。
江西试点品目为额定载药量在10L到15L之间的电动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以农机购置补贴“控定额”为原则,每台补贴额1.7万元,试点资金总规模1000万元,用完为止。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同一补贴对象购买数量不超过5台,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植保无人飞机并完成不少于200亩的作业量后可向所在地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试点补贴时间为方案印发之日至2018年3月20日。
浙江补贴标准为单旋翼3万元/台,多旋翼2万元/台,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对象应具备已完成至少100亩的植保作业量等要求。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试点产品应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补贴申请,逾期未提出补贴申请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安徽省《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