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小型无人机在全球日趋普及,其用途广泛,涵盖休闲、STEM(科学、科技、工程和数学)教育及专业应用,例如电缆检查、测量、制作三维地图、搜救行动、空中拍摄及摄影、无人机汇演等。港府为立法规管小型无人机,颁布了《小型无人机令》,其是在《民航条例》(第448章)下订立的附属法例,提供具前瞻性的规管制度。在保障航空和公众安全之余,小型无人机随科技演变和创新,具有更大的发展和应用空间。《小型无人机令》将于2022年6月1日生效。
个别较高风险操作须事先获民航处批准
另外,在《小型无人机令》下,有意提供进阶训练的训练机构和团体可申请成为民航处批准的小型无人机训练机构(SUAATO)。
为让公众顺利过渡至新规管制度,《小型无人机令》新条文设有6个月宽限期,以便公众熟悉新规定及为符合规定作好准备。与危害行为、限制飞行区及执法相关的罪行则会在《小型无人机令》生效日起即时生效,以保障航空和公众安全。